⒈ 舊俗以人初死之鬼魂為煞,舉家出門躲避,謂之“躲煞”。
引清顧張思《土風錄》卷二:“始死有所謂煞者,富家延僧道作法曰接煞,貧者扃門盡室出曰躲煞?!?br/>沙汀《退佃》:“此后他只呵呵呵地應聲,一面正像躲煞似地轉(zhuǎn)身走了。”
煞,不祥之事物。躲煞指家有死人,在二七那天,生者要回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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