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舊時上行公文的套語。在引述來文之后用此四字,接著再陳說己意。今常用來比喻文牘主義、例行公事、官樣文章或一成不變的固定格式。
引鄒韜奮《抗戰(zhàn)以來》三五:“上述五項辦法,如其能如決議案中所謂‘切實辦理’,未嘗不可收到挽救之效,否則豈不仍是‘等因奉此’的一紙公文在老爺們的桌上轉(zhuǎn)來轉(zhuǎn)去,與人民切身利害有什么相干?”
郭沫若《蒲劍集·革命詩人屈原》:“文字總是在跟著時代走,而且在跟著言語追,不走不追,等因奉此而已。”
等因,用來結束所引來文。奉此,用來引起下文。等因奉此為舊公文用語。比喻例行公事,官樣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