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倒持太阿”。倒持寶劍,將劍把交給別人。比喻輕率地授人權(quán)柄,自己反受其害。
引《漢書·梅福傳》:“至秦則不然,張誹謗之罔,以為漢敺除,倒持泰阿,授楚其柄。”
顏師古注:“泰阿,劍名, 歐冶所鑄也。言秦?zé)o道,令陳涉、項(xiàng)羽乘間而發(fā),譬倒持劍而以把授與人也?!?br/>《舊唐書·陳夷行傳》:“自三數(shù)年來,姦臣竊權(quán),陛下不可倒持太阿,授人鐏柄。”
清薛福成《籌洋芻議》:“況今駐華各使,惟利是視,又值修約之際,蹈瑕伺間,詭謀百出,不豫為之防,是倒持太阿以授之也。”
宋王安石《兼并》詩(shī):“姦回法有誅,勢(shì)亦無自來。后世始倒持,黔首遂難裁?!?br/>《明史·王用汲傳》:“夫威福者,陛下所當(dāng)自出,乾綱者,陛下所當(dāng)獨(dú)攬。寄之於人,不謂之旁落,則謂之倒持?!?/span>
泰阿,寶劍。倒持泰阿指手持泰阿劍刃,以柄向人。比喻授人以權(quán),自己反受傷害?!稘h書.卷六七.梅福傳》:「孔子曰:『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』至秦則不然,張誹謗之罔,以為漢驅(qū)除,倒持泰阿,授楚其柄。」也作「泰阿倒持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