喻夫妻離異。
亦作:分釵劈鳳
⒈ 喻夫妻離異。
引晉袁宏《后漢紀·靈帝紀上》:“夏侯氏父母曰:‘婦人見去,當分釵斷帶?!?br/>《藝文類聚》卷三二引南朝梁陸罩《閨怨》詩:“自憐斷帶日,偏恨分釵時?!?br/>亦作“分釵劈鳳”。 清錢泳《履園叢話·雜記下·劉王氏》:“﹝縣令﹞乃賦一詩刻諸墓上云:‘分釵劈鳳已聯(lián)年,就義何妨晚概愆?!?br/>亦省作“分釵”。 元龍輔《龍輔女紅馀志·蓮枝帶》:“荀奉倩將別其妻, 曹洪女割蓮枝帶以相贈,后人‘分釵’即此意。”
金釵分成兩段,衣帶斷為兩截。比喻夫妻離異。也作「分釵破鏡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