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豬仔zhūzǎi
(1)[piglet;pigling] 〈方〉∶幼豬;豬苗
(2)[coolie sent abroad in old China]∶舊指被誘拐出國賣苦力的中國人
⒈ 小豬。
引清李鍾玨《禁豬仔議》:“南方以物之穉者曰仔。豬仔者,猶言小豬也。”
張友濟(jì)《一個紅軍的經(jīng)歷》:“農(nóng)民高利借他的錢買豬仔來養(yǎng),到養(yǎng)大以后又隨他定個價錢賣給他去殺。”
⒉ 指清朝末年被拐販到國外的苦工。
引清李鍾玨《禁豬仔議》:“同治初年,泰西英荷諸國,開闢荒島,乏人墾治,以重貲誘往作工,遂有販賣豬仔之事。當(dāng)時閩之廈門,粵之香港、澳門,公然設(shè)館。被拐者驅(qū)入舟中,縶其手足,如載羣豕,其苦難言,及至外洋,更遭慘酷,十必死五?!?br/>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(xiàn)狀》第五九回:“那個乾兒子呢,被他幽禁了兩個月,便把他‘賣豬仔’到吉冷去了。賣了豬仔到那邊做工,那邊管得極為苛虐,一步都不能亂走的?!?br/>高云覽《小城春秋》第一章:“二百多個‘豬仔’被槍手強(qiáng)押到荒芭上去……荒芭上有七百多個‘豬仔’,全是被美國和荷蘭的次本家派遣的騙子拐來的。”
⒊ 對被收買、利用的人的鄙稱。
引李六如《六十年的變遷》第二卷第十章:“﹝方維夏﹞氣憤憤地望著季交恕說:‘ 趙恒惕這個東西,想收買我呀,哼!我才不當(dāng)豬仔,做啞巴!’”
1. 亦作“豬崽”。舊指被誘拐至國外做苦工的人。 清林則徐《查明外國船只騙帶華民出國情形摺》:“又查另有一二夷船慣搭窮民出洋謀生,不要船飯錢文,俟帶到各夷埠,有人雇用,則一年雇資俱聽該船主取去,滿一年后乃按月給予本人工資。當(dāng)其在船之時,皆以木盆盛飯,呼此等搭船華民一同就食,其呼聲與內(nèi)地呼豬相似,故人目此船為買豬崽?!?br/>孫中山《答<朝日新聞>記者》:“而豬仔則以高價售之洋人,轉(zhuǎn)運(yùn)出洋,以作苦工。工人終世辛苦,且受種種痛苦,鞭撻殘殺,視為尋常,是無異乳豬之受人宰食。故名此等被人拐賣之工人曰豬仔?!?/span>
⒋ 詈詞。對用金錢收買的政客的貶稱。
引瞿秋白《文藝雜著·鞘聲二》:“舊‘人材’落伍的成千累萬,專會賣身當(dāng)軍閥豬仔?!?br/>胡適《這一周》五七:“自從袁世凱以來,政府專用金錢來收買政客,十年的工夫,遂使豬仔遍于國中,而‘志士’一個名詞竟久已不見經(jīng)傳了!”
廣東方言。指小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