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被斬。
亦作:頭足異所
m.⒈ 謂被斬。
引《史記·淮陰侯列傳》:“漢王借兵而東下,殺成安君泜水之南,頭足異處,卒為天下笑。”
《晉書·劉牢之傳》:“孰若翻然改圖,保其富貴,則身與金石等固,名與天壤無窮,孰與頭足異處,身名俱滅,為天下笑哉!惟君圖之?!?br/>亦作“頭足異所”。 漢劉向《說苑·雜言》:“武王伐紂,四子身死牧之野,頭足異所?!?/span>
頭和腳被分開在不同的地方。指遭殺戮分尸?!妒酚洠砭哦搓幒顐鳌罚骸笣h王借兵而東下,殺成安君泜水之南,頭足異處,卒為天下笑?!箷x.桓玄〈與劉牢之書〉:「今君戰(zhàn)敗則傾宗,戰(zhàn)勝則覆族。……孰與頭足異處,身名俱滅,為天下笑哉!」也作「頭足異所」、「首足異處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