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要挾
(1)[threaten]∶揚言要懲罰、報復(fù)或危害某人而強迫他答應(yīng)自己的要求
他要挾要揍我
(2)[coerce;force;put pressure on]∶利用對方的弱點、借力量、威脅或其他壓力以強迫對方去作或去選擇
大國要挾小國
【】⒈ 利用對方的弱點,仗恃自己的勢力,脅迫對方滿足自己的要求。
引明蔣一葵《長安客話·女直》:“腥膻野性,或乘虛而零竊,或糾眾而跳梁,或執(zhí)詞而要挾。”
清林則徐《會諭義律》:“伊欲要挾而求,豈本大臣、本部堂反不能寬間以待乎?”
鄒魯《四川光復(fù)》:“且貸款筑路,外人要挾萬端,國權(quán)更將不保?!?br/>巴金《滅亡》第九章:“然而袁潤身愛她,又是那樣情急, 袁潤身又拿自殺的話來要挾她,難保她不會軟化的?!?/span>
有所憑恃而強迫別人服從。
如:「別接受他的要挾,諒他也不敢耍手段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