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沒有蹤跡可以尋求。多謂處事為文不著痕跡。
引《宋書·謝方明傳》:“有必宜改者,則以漸移變,使無跡可尋?!?br/>亦作“無跡可求”。 宋嚴(yán)羽《滄浪詩話·詩辯》:“盛唐諸人,惟在興趣,羚羊掛角,無跡可求。故其妙處,透徹玲瓏,不可湊泊。”
做事沒有蹤跡可以尋求。指做事不著痕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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