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以身試法yǐshēn-shìfǎ
[defy the law] 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令的事。指明知故犯
⒈ 謂明知法律禁止,仍然親自去做犯法的事,以圖僥幸。
引《漢書·王尊傳》:“明慎所職,毋以身試法。”《后漢書·馮勤傳》:“崇山、幽都何可偶,黃鉞一下無處所,欲以身試法邪?”
不顧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。
別人正在搜
騰訊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帶寬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