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繕;修建。
官署名。
⒈ 修繕;修建。
引《晉書·祖逖傳》:“營繕武牢城,城北臨黃河?!?br/>《晉書·石季龍載記上》:“季龍荒游廢政,多所營繕?!?br/>宋蘇軾《趙清獻公神道碑》:“收其田租,為歲時獻享營繕之費?!?br/>清顧炎武《讀<隋書>》:“十餘年之間,營繕征伐未嘗廢也?!?/span>
⒉ 官署名。參見“營繕司”。
引《明史·職官志一》:“工部。尚書一人……其屬,司務(wù)廳,司務(wù)二人,從九品。營繕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正五品?!?br/>《明史·職官志一》:“營繕典經(jīng)營興作之事?!?br/>《清史稿·職官志一》:“﹝工部﹞營繕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:郎中,宗室一人,屯田司置。 滿洲十有六人,營繕、虞衡各四人?!?/span>
土木工程的修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