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考選文士的權柄。
引唐黃滔《上楊侍郎啟》:“伏以侍郎榮司文柄,弘闡至公,歷選滯遺,精求文行?!?br/>宋王讜《唐語林·德行》:“﹝崔樞﹞明年登第,竟主文柄,有清名?!?br/>清趙翼《胡豫堂視學江南相見話舊》詩:“迴翔散地無營競,十年偏屢持文柄?!?/span>
⒉ 評定文章的權威。
引唐劉禹錫《祭韓吏部文》:“手持文柄,高視寰海,權衡低昂,瞻我所在?!?br/>唐李貽孫《<歐陽行周文集>序》:“精於理,故言多周詳;切於情,故敘事重復,宜其司當代文柄以變風雅。”
清王士禛《古詩選·五言詩凡例》:“固知此道真賞,論定不誣,非可以東陽(沉約 )、 零陵(范云 ),身參佐命,遂堪劫持一代文柄也?!?/span>
評定文章、考選文士的權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