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行賄。參見“行賄”。
引《史記·樊酈滕灌列傳》:“元光三年,天子封灌嬰孫賢為臨汝侯,續(xù)灌氏后八歲,坐行賕有罪,國除?!?br/>《后漢書·王符傳》:“夫理直則恃正而不橈,事曲則諂意以行賕。不橈故無恩於吏,行賕故見私於法。”
清毛祥麟《對山馀墨·某公子》:“未幾,總憲坐行賕免,田園皆籍沒,愧憤而死?!?/span>
以財(cái)物賄賂他人。《史記.卷九五.灌嬰傳》:「元光三年,天子封灌嬰孫賢為臨汝侯,續(xù)灌氏后,八歲,坐行賕有罪,國除?!埂读凝S志異.卷二.紅玉》:「宋官御史,坐行賕免。」也作「行賄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