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亂麻搓成引火物,持之向鄰家討火點燃。
引《漢書·蒯通傳》:“臣之里婦,與里之諸母相善也。里婦夜亡肉,姑以為盜,怒而逐之。婦晨去,過所善諸母,語以事而謝之。里母曰:‘女安行,我今令而家追女矣。’即束緼請火於亡肉家,曰:‘昨暮夜,犬得肉,爭鬭相殺,請火治之?!鋈饧义嶙泛羝鋴D。”
《韓詩外傳》卷七亦有此說,“緼”作“藴”。后用為求助于人之典。 唐李德裕《積薪賦》:“時束緼以請火,訪蓬茨於善鄰?!?br/>緼,一本作“藴”。亦省作“束緼”、“束藴”。 唐駱賓王《上瑕丘韋明府君啟》:“是以臨邛遣婦,寄束緼於齊鄰; 邯鄲下客,效處囊於趙相。”
宋林逋《和酬周寺丞》:“門橫野水席凝塵,束緼誰能問乞鄰?”
亦用為不出兒媳之典。 唐白居易《得景娶妻三年無子舅姑將出之訴云歸無所從判》:“雖配無生育,誠合比於斷絃;而歸靡適從,庶可同於束藴?!?/span>
缊,亂麻。束缊請火指將亂麻搓成引火繩,向別人討火。語出《漢書.卷四五.蒯通傳》:「里婦夜亡肉,姑以為盜,怒而逐之。婦晨去,過所善諸母,語以事而謝之。里母曰:『女安行,我今令而家追汝矣。』即束缊請火于亡肉家,曰:『昨暮夜,犬得肉,爭斗相殺,請火治之。』亡肉家遽追呼其婦?!购蟊扔鳛槿伺沤饧姞幓蚯笾谌?。也作「束蘊請火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