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妃偶”。
⒉ 配偶。指丈夫或妻子。
引《詩·衛(wèi)風·有狐序》:“衛(wèi)之男女失時,喪其妃耦焉。”
陸德明釋文:“妃,音配?!?br/>《左傳·成公八年》:“士之二三,猶喪妃耦,而況霸主?”
《北史·列女傳序》:“或有王公大人之妃偶,肆情於淫僻之俗。”
⒊ 猶輔佐;副手。
引《左傳·昭公三十二年》:“故天有三辰,地有五行,體有左右,各有妃耦?!?br/>杜預(yù)注:“謂陪貳?!?br/>《國語·晉語三》“鎮(zhèn)撫國家,為王妃兮” 三國吳韋昭注:“言重耳當伯諸侯,為王妃偶?!?/span>
配偶?!对娊?jīng).衛(wèi)風.氓.序》:「或乃困而自悔喪其妃耦,故序其事以風焉?!挂沧鳌稿肌?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