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出于律例之外進行辯駁議論。
引《資治通鑒·晉惠帝元康九年》:“乃下詔:‘郎、令史復出法駁案者,隨事以聞。’”胡三省注:“出法駁案者,謂出於法之外而為駁議也。”
別人正在搜
騰訊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帶寬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