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佛教名詞。公案,原指官府判決是非的案例。佛教禪宗借用,指前輩祖師的言行范例,用來判斷是非迷悟。以這種方法發(fā)展的禪學(xué),稱公案學(xué)。
引范文瀾蔡美彪等《中國通史》第三編第七章第二節(jié):“談公案就是重要的一種方法。公案都是含意隱晦,無人能確實懂得的事情或話頭,如果弟子思索得一個公案的答案,說給師聽,得師同意(稱為印可),那就表示得道了……這些動作和話頭成為新的公案,流傳在叢林(禪寺)間,愈積愈多,禪學(xué)轉(zhuǎn)化為公案學(xué)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