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曠職kuàngzhí
[be absent from duty without leave][工作人員] 未經(jīng)請(qǐng)假而缺勤
⒈ 曠廢職守。
引《漢書·元后傳》:“臣久病連年,數(shù)出在外,曠職素餐?!?br/>顏師古注:“空廢職任,徒受祿秩也?!?br/>《宣和遺事》前集:“事有當(dāng)言而不言,臣為曠職。”
清昭槤《嘯亭續(xù)錄·煤駝?dòng)贰罚骸皯椈实蹠r(shí),求諫甚切,凡滿漢科道皆令輪班奏事,如曠職者,立加罷斥。”
⒉ 今指工作人員不請(qǐng)假而缺勤。
⒊ 空缺職位。
引《宋書·良吏傳·杜慧度》:“瑗卒,府州綱佐以交土接寇,不宜曠職,共推慧度行州府事,辭不就。”
《周書·薛端傳》:“設(shè)官分職,本康時(shí)務(wù),茍非其人,不如曠職?!?/span>
曠廢職守。
如:「他因?yàn)闀缏氝^(guò)多,因而被老板解雇了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