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春秋時秦晉兩國世為婚姻,后因稱兩姓聯(lián)姻為“秦晉之好”。
引《三國演義》第十六回:“胤到徐州見布,稱説:‘主公仰慕將軍,欲求令愛為兒婦,永結秦晉之好。’”
《明史·孫鑨傳》:“乃至鑨割渭陽之情, 南星忍秦晉之好?!?br/>亦作“秦晉之盟”。 清蒲松齡《聊齋志異·小梅》:“年伯黃先生,位尊德重,求使主秦晉之盟,則唯命是聽?!?/span>
春秋時,秦、晉二國世代聯(lián)姻。后遂以秦晉之好代指兩姓聯(lián)姻的關系。《三國演義.第一六回》:「欲求令愛為兒婦,永結『秦晉之好』?!埂度齻b五義.第四回》:「他若將我孫兒治好,何不就與他結為秦晉之好呢?」也作「秦歡晉愛」、「秦晉之緣」。